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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秘密民事事件當事人書狀注意事項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營業秘密民事事件當事人書狀注意事項
112.8.30
一、第一審營業秘密民事事件
(一)起訴狀所載事實及證據,應包含下列事項:
1.請求權基礎-例如:
(1)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主張成立故意之侵權行為,請求賠償損害○○○元。
(2)依營業秘密法第12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被告賠償損害○○○元。
2.分類整理表
(1)製成「表一:營業秘密內容分類整理表」,於簡表下再加以說明論證。
營業秘密名稱及代稱或代號 | 營業秘密類型、完成時間及其歸屬之說明 | 營業秘密要件之說明(營業秘密法第2條) | ||
1.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 2.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 3.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 ||
(2)製成「表二:營業秘密侵害分類整理表」
營業秘密名稱及代稱或代號(如表一) | 侵權人及侵權行為事實 | 證據編號(如甲證1、2…) | 有無聲請限制閱覽或秘密保持命令 |
(3)若原告未提出上開分類整理表,將發函命補正。
3.律師強制代理:
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0條第1項第2、4款規定,因營業秘密涉訟之第一審民事訴訟事件,及所生其他事件之聲請,原則上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二)第1次書狀先行-被告答辯狀
被告答辯狀所載事實及證據,應包含下列事項:
1.是否承認原告所指的侵害營業秘密行為?
2.如否認原告之主張,應提出分類整理表:
(1)製成「表一:營業秘密內容分類整理表」,於簡表下再加以說明論證。
營業秘密名稱及代稱或代號 | 營業秘密類型、完成時間及其歸屬之說明 | 營業秘密要件之說明(營業秘密法第2條) | ||
1.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 2.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 3.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 ||
(2)製成「表二:營業秘密侵害分類整理表」
營業秘密名稱及代稱或代號(如表一) | 侵權人及侵權行為事實 | 證據編號(如甲證1、2…) | 有無聲請限制閱覽或秘密保持命令 |
(3)若原告已提出前開二表,請對之表示意見。
(三)第2次書狀先行-原告就被告之抗辯提出準備書狀
二、第二審營業秘密民事事件
(一)律師強制代理
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0條第1項第3、4款規定,第二審民事訴訟事件,及所生其他事件之聲請,原則上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二)分類整理表(表一「營業秘密內容分類整理表」,表二「營業秘密侵害分類整理表」)
三、書狀之格式、證據編號、證據清單
請參本院網站「智慧案件/審理特色/審理注意事項/一、二審民事訴訟審理共同注意事項」。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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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2-08-29
- 更新日期:112-09-20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助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