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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000038號被告互立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豪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兼上開二人法定代理人廖年毓之113年3月21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2件、113年2月21日民事變更訴之聲明㈡狀繕本1件、113年2月23日民事陳述意見狀繕本1件、113年2月23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1件、113年3月1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2件。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智院駿慎112商訴38字第113000081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互立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豪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兼上開二人法定代理人廖年毓之113年3月21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2件、113年2月21日民事變更訴之聲明㈡狀繕本1件、113年2月23日民事陳述意見狀繕本1件、113年2月23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1件、113年3月1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2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8號原告金毓泰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互立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損害賠償等事件。
二、通知書張貼於本院公告處,上開書狀、筆錄等節本公告於司法院網站。
三、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院慎股書記官保管,被告互立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豪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兼上開二人法定代理人廖年毓得隨時來院領取。
四、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下午2時30分,於本院第六法庭行準備程序。
五、被告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8 日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書 記 官 程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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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3-03-12
- 更新日期:113-03-12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