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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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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行政訴訟公示送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行商訴字第000044號大陸商福州悠品生活貿易有限公司之① 起訴狀(含原處分書、訴願決定書、委任狀)、答辯 書、委任狀、112年11月28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1 件,及②參加裁定、113年7月4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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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智院駿愛112行商訴44字第1130001288號

主    旨:公示送達參加人大陸商福州悠品生活貿易有限公司①起訴狀(含原處分書、訴願決定書、委任狀)、答辯書、委任狀、112年11月28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1件,及②參加裁定、113年7月4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正本各1件。

依    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第1款、第83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2年度行商訴字第44號原告美商怪物能量公司(Monster Energy Company)與被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間商標異議事件。

  二、主旨所示之起訴狀(含原處分書、訴願決定書、委任狀)、答辯書、委任狀、112年11月28日準備程序筆錄、參加裁定、113年7月4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之節本,張貼於本院公告處。

  三、上開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院愛股書記官保管,參加人大陸商福州悠品生活貿易有限公司得隨時來院領取。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第一庭

書  記  官  蔣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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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愛股_112行商訴44_國外_113年7月4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等pdf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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