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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預告訂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訴訟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公告
主旨:預告訂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訴訟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二、 訂定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十七、強制執行法第三十條之一。
三、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訴訟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並另載於本院院外網站(https://ipc.judicial.gov.tw)新聞公告之其他資訊項下。
四、 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網站)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文書科
(二) 地址: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3樓
(三) 電話:(02)22726696轉325
(四) 傳真:(02)22726667
(五) 電子郵件信箱地址:r8202@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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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1-02-25
- 更新日期:111-02-25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