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智慧行政事件 - 當事人提出書狀、證據的格式

字型大小:

◇ A4、直向、上下左右邊界2.5公分

◇ 橫式水平文字、字型≧14,一行全形字不超過29個、一頁不超過27行。

◇ 不加頁面框線、格線。

◇ 頁碼:頁面底端置中,阿拉伯數字。

◇ 左側加頁行號。

◇ 證據:於頁面頂端置中標示「證據編號」,不黏貼證據標籤。

(如為方便法院查找檢視證據的內容,請改以「證據清單」標示卷頁方式提出)

  • 發布日期:109-10-05
  • 更新日期:110-02-18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庭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