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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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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延長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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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25日宣布COVID-19全國疫情警戒期間延長至110年6月14日止,本院位於新北市,管轄區域遍及全國,為維持秩序及提供民眾必要之服務,訂定各項防疫措施,請民眾配合,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防疫措施如下:

一、第三級疫情期間,除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時效性(宣示判決)、必要性之案件外,原則上暫緩開庭及調解業務,本院將另行通知庭期取消或維持之事宜。

二、訴訟輔導僅受理線上(電話、視訊、司法信箱)諮詢。

三、閱卷照常運作,但配合防疫將採人流管控。

四、夜間收狀一律在本院一樓(即板橋車站辦公大樓北2A服務檯)

五、自5月15日起進入本院除須量測體溫、消毒手部、全程佩戴口罩外,並應配合實聯制提供資訊:

(1)使用手機掃描行政院「簡訊實聯制」QR Code。

  (2)  若手機無照相或上網功能,請打開簡訊功能,輸入欄1922訊息欄,並輸入本院代碼(1022 5154 7950 922)發送簡訊。

(3)未帶手機者須填寫「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

六、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請遵守防疫規定,切勿到院,並以電話  聯繫本院承辦人員。

七、非緊急、必要之洽公,請暫緩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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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5-26
  • 更新日期:110-05-26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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