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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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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度商訴字第20號被告黃文烈之112年2月14日商業事件陳報狀繕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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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智院駿合111商訴20字第112000049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黃文烈之112年2月14日商業事件陳報狀繕本乙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商訴字第20號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與被告黃文烈等間解任董事職務事件。
  二、旨揭陳報狀之節本,公告於司法院網站。
  三、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院合股 書記官保管,被告黃文烈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5  日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書  記  官  林佳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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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2-02-16
  • 更新日期:112-02-16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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