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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度商調字第54號相對人廖年毓之起訴狀繕本及期日通知書等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智院駿合111商調54字第1120000647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廖年毓之民事起訴狀繕本、112年1月9日本院商業庭函、112年1月9日民事補正狀繕本、112年2月14民事陳報㈡狀繕本、112年2月22日民事裁定正本及調解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1年度商調字第54號聲請人金毓泰股份有限公司與相對人東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損害賠償等事件。
二、期日通知書張貼於本院公告處,民事起訴狀、補正狀及陳報㈡狀之節本、本院商業庭函及民事裁定之影本公告於司法院網站。
三、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院合股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廖年毓得隨時來院領取。
四、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6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院第五準備庭行調解程序。
五、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書 記 官 林佳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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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2-02-24
- 更新日期:112-02-24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