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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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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1號被告廖年毓之111年度商調字第54號112年3 月7日調解不成立通知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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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
發文字號:智院駿合112商訴11字第112000077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廖年毓之111年度商調字第54號112年3月7日調解不成立通知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商訴字第11號原告金毓泰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東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損害賠償等事件。
  二、期日通知書張貼於本院公告處。
  三、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院合股書記官保管,被告廖年毓得隨時來院領取。  
  四、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2日下午4時,於本院第七法庭行準備程序。
  五、被告應按時到場。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書  記  官  林佳蘋
 
  • 發布日期:112-03-09
  • 更新日期:112-03-09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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