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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及電話
◈ 提供服務
- 提供收狀、收文、影印、售狀、收費等服務。
- 訴訟輔導:提供各項諮詢,涉及訴訟或非訟事件者,以關於程序方面為限。
- 備有書狀例稿及法律文宣,免費提供民眾索取、參考。
◈ 服務設施
- 便民禮民志工:負責引導民眾洽公,指引報到、遞狀及其他便民服務事項。
- 備有輪椅、飲水設備、意見箱、育嬰(哺乳)室、老花眼鏡、法庭顯示器。
◈ 服務時間
- 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 夜間及例假日收狀服務,由法警室支援服務至晚間12時。
◈ 服務電話
電話:(02) 2272-6696分機110、112、113
傳真:(02) 2272-6377
自106年10月2日起,當事人或代理人如欲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民事訴訟文書,須於事件繫屬後經法院許可。
未經法院許可或經撤銷許可者,不生文書提出之效力。如仍有必要提出文書,得以紙本或利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提出。
- 發布日期:109-11-12
- 更新日期:111-03-03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訴訟輔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