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公告招領拾得物(水壺等)

字型大小:
1-灰黑色水壺

拾得物清單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1.拾得人於111年5月25日(星期三)在本院第三法庭,拾得現金若干元。

2.拾得人於112年5月9日(星期二)在本院第三法庭,拾得灰黑色水壺1個。

3.拾得人於112年5月18日(星期四)在本院第三法庭報到台,拾得黑蓋透明瓶身水瓶1個。

 

 

  • 發布日期:112-07-03
  • 更新日期:112-07-13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