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物清單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1.拾得時間久遠,拾得棕色雨傘1把。
2.拾得時間久遠,拾得銀色手錶1支。
3.拾得人於112年8月21日(星期一)在本院第五法庭,拾得黑色簡報筆(品牌hawk 型號12-HTG-800)1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