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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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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領拾得物(保溫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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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溫瓶

拾得物清單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1.拾得人於112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在本院第一法庭,拾得保溫瓶1個。

 

  • 發布日期:113-01-03
  • 更新日期:113-03-04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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