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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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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領拾得物(雨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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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傘

拾得物清單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1.拾得人於112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在本院第八法庭,拾得雨傘1支。

  • 發布日期:113-02-01
  • 更新日期:113-02-01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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