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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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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號(違反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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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104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號

裁判日期:104年4月30日


要旨:

如本判決附圖二所示之「地球包覆東亞圖」與「東亞Lighting World」商標圖樣係告訴人向智慧局申請註冊登記,經核准取得商標專用權,指定使用於電池、電瓶及電燈泡等商品,現仍在商標專用期間內;而被告申准使用如本判決附圖一所示之「東億與地球包覆TY圖」及「7Y東亞」,與告訴人商標圖樣比較,因被告附加「東億」「TY」及「7Y」等字,兩者不近似,但如將被告之二商標割裂組合如本判決附圖三所示之商標圖樣,即「東亞附加地球圖經緯包覆TY英文字母」,因無「東億」與「7Y」圖樣,則其讀音含有「東亞」,外觀含有地球包覆圖,所顯示觀念接近,則自異時異地整體觀察而觀,被告在自身產品上割裂已取得註冊商標圖樣,另為組合,使其與告訴人之商標圖樣近似。


相關法條:商標法第95條第3款

關鍵詞:商標圖樣近似、商品類似

  • 發布日期:109-11-19
  • 更新日期:109-12-02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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