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與轄區律師、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座談會新聞稿
為提升司法業務服務品質,促進法官與律師、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間的溝通,本院於9月19日下午舉辦與轄區律師、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座談會,邀請全國律師聯合會、臺北律師公會、專利師公會及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代表參加,會議由陳駿璧院長主持,本院庭長、法官及相關科室主管與會。
陳院長致詞時表示,本院自97年7月1日成立迄今已17年餘,110年7月1日因商業法院上路,合併改制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感謝各界一直以來的支持與指教,使本院審判及各項行政業務不斷進步。111年8月31日起本院實施民、刑分流,使法官更具專業性,且提高裁判品質及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112年8月30日又因應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施行,本院增加審理侵害營業秘密第一審民、刑事案件,及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國安營業秘密案件,在有限法官及輔助人力配置下,如何落實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之目標,實是一大挑戰。此外,也請律師公會等加強宣導會員使用律師數位QR CODE辦理法庭自動電子報到,以減少人工報到之勞費等。另有鑑於司法案件量持續增加及經費減縮,並減輕同仁工作負擔,將發函各公會使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向本院提出之文書,依法須自行送達繕本給對造及參加人。
接著由張銘晃庭長以智慧財產案件促進審理效能與當事人協力義務為題進行業務報告,包括精進律師專業智能、秘密保持命令與限制閱覽之聲請、營業秘密訴訟資料之代稱或代號及營業秘密裁判書之去識別化等議題,請律師、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配合辦理。
本次討論提案共9則,包括改善法庭投影、音響設備及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功能、法院與行政處分見解歧異之處理、一律書狀先行是否必要、提出專利侵權及有效性技術分析簡表之時點、公開技術審查官製作之報告書、律師強制代理有無促進審判效率、法院聘請專家增進法官對專業領域之瞭解,及專利侵權訴訟是否先作中間判決等,另有臨時動議建議本院公布有關專利之統計資料能分別統計發明、新型、設計專利有效性抗辯成功率,及保全證據或定暫時狀態處分之核准率、結案日數等。陳院長、庭長、法官及相關科室主管就各項提案均詳盡說明處理情形,座談會在充分交流、溝通討論中圓滿結束。
- 發布日期:114-09-23
- 更新日期:114-09-24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