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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調降為第二級防疫措施新聞稿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7月23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自7月27日起調降為第二級至 8月9日止;本院依司法院防疫指引,基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正常運作,同步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如下,請民眾配合,造成不便,尚祈見諒。
一、法院開庭將依個案情形,選擇遠距視訊開庭或實體開庭,實體開 庭,法庭審判活動區設置隔板,旁聽區或等候開庭區,需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採梅花座;並恢復調解業務。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請至司法院便民服務查詢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2104-1.html。
二、聯合服務中心正常運作,但為避免直接接觸,民眾如有訴訟程序問題或陳情事項,請利用電話、線上諮詢或司法信箱;起訴或遞送書狀宜以線上服務系統或郵寄等方式。
三、閱卷照常運作,但考量本院閱卷室空間,仍採人流管控。
四、夜間收狀一律在本院一樓(即板橋車站辦公大樓北2A服務檯)。
五、進入本院需量測體溫、消毒手部、全程佩戴口罩,並採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如未攜帶手機,請配合填寫相關資料。
六、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請遵守防疫規定,勿進入本院。
七、應自主健康管理、或過去14天內有發燒、咳嗽或呼吸急促等症狀者,如接獲開庭或到院通知,請事先電話聯繫本院承辦人員,如已到院亦請如實告知,由本院檢測同仁通報,以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
八、考量同仁及民眾健康,降低感染風險,暫停受理法院參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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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0-07-26
- 更新日期:110-07-26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