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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1號被告廖年毓之112年5月5日民事爭點整理暨陳述意見狀、112年7月27日民事追加暨變更訴之聲明狀及112年7月11日準備程序筆錄等繕本各1件。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
發文字號:智院駿合112商訴11字第112000258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廖年毓之112年5月5日民事爭點整理暨陳述意見狀、112年7月27日民事追加暨變更訴之聲明狀及112年7月11日準備程序筆錄等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1號原告金毓泰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東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損害賠償等事件。
二、上開書狀及筆錄節本公告於司法院網站。
三、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院合股書記官保管,被告廖年毓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8 日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書 記 官 林佳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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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股112商訴11廖年毓國內外公告附件pdf
- 發布日期:112-08-04
- 更新日期:112-08-04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