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民營訴字第6號張德光之本院112年10月3日指定技術審查官裁定節本1件。

字型大小: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智院駿慧112民營訴6字第112000338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張德光之本院112年10月3日指定技術審查官裁定節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民營訴字第6號原告農友種苗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力禾國際種苗有限公司等間營業秘密損害賠償(勞動)事件。

  二、本院112年10月3日指定技術審查官裁定,張貼於本院公告處。

  三、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院慧股書記官保管,被告張德光得隨時來院領取。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第四庭

書記官  鄭楚君

檔案下載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慧股112民營訴6,國外)1121003指定技術審查官裁定pdf
  • 發布日期:112-10-19
  • 更新日期:112-10-19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