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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9號被告王浩等14人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智院駿致112商訴19字第112000350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王浩、吳濱濱、陳景漢、陳淑慧、何榮霞、金愷、黃子晏、王命亮、章永鑒、蔡曉梅、葉建平、劉麗清、王長雲、Tee Tiong Hong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商訴字第19號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與被告英屬開曼群島商康友製藥控股有限公司等間損害賠償事件。
二、通知書張貼於本院公告處。
三、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院致股書記官保管,被告王浩、吳濱濱、陳淑慧、何榮霞、金愷、黃子晏、王命亮、章永鑒、蔡曉梅、葉建平、陳景漢、劉麗清、王長雲、Tee Tiong Hong得隨時來院領取。
四、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23日下午2時30分,於本院第7法庭言詞辯論。
五、被告王浩等14人應按時到場。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書 記 官 張禎庭
- 發布日期:112-10-20
- 更新日期:112-10-20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