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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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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民著訴字第65號被告黃惠盈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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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智院駿義112民著訴65字第112000387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黃惠盈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民著訴字第65號原告濟峰實業有限公司與被告黃惠盈間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

  二、旨揭通知書,張貼於本院公告處。

  三、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院義股書記官保管,被告黃惠盈得隨時來院領取。 

  四、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20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開言詞辯論。

  五、被告應按時到場。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第三庭

書 記 官  林佳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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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義股112民著訴65,國內、外-1130220言詞辯論pdf
  • 發布日期:112-11-22
  • 更新日期:112-11-22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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