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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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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民著上字第000013號蘇保源之113年6月17日16時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準備程序筆錄、民事準備一狀、民事陳報二狀、民事準備二狀各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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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發文字號:智院駿平112民著上13字第11300049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金寶安科技有限公司兼清算人蘇保源113年6月17日16時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準備程序筆錄、民事準備一狀、民事陳報二狀、民事準備二狀各乙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民著上字第13號上訴人新月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與被上訴人伍時安等間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

  二、通知書、準備程序筆錄、民事準備一狀、民事陳報二狀、民事準備二狀之節本,張貼於本院公告處。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7日16時,於本院第四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院平股書記官保管,金寶安科技有限公司兼清算人蘇保源得隨時來院領取,並應按時到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7   日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第二庭

 

書  記  官  丘若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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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股-112民著上13-國內-1130617開庭通知等pdf
  • 發布日期:113-05-13
  • 更新日期:113-05-13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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