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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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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4年度商訴字第000004號被告王命亮(WANG MING LING)、鄭光育、金愷、鄭炳強、簡銘皇、吳濱濱之商業事件準備㈡狀繕本及114年9月25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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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智院駿慎114商訴4字第114000311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王命亮(WANG MING LING)、鄭光育、金愷、鄭炳強、簡銘皇、吳濱濱之商業事件準備㈡狀繕本及114年9月25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4年度商訴字第4號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與被告王命亮(WANG MING LING)等間損害賠償事件。
  二、商業事件準備㈡狀及114年9月25日準備程序筆錄之節本公告於司法院網站。
  三、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院慎股書記官保管,被告王命亮(WANG MING LING)、鄭光育、金愷、鄭炳強、簡銘皇、吳濱濱得隨時來院領取。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書  記  官  李建毅
 

檔案下載

  • 114商訴4_公示送達附件pdf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07
  • 更新日期:114-10-07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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